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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工业工程营改增实施细则文件

    2016年6月20号,中国黄金工业工程建设定额站正式发布“关于《黄金工业工程建设预算定额(2014版)》实施营改增后工程造价计价调整方案的通知文件”,文件编号为:中金定字(2016)第2号。

    文件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一、调整原则、适用范围

    保持现有计价依据和计价程序不变的情况下,遵循“价税分离”的原则,确定材料、机械台班费的价格调整系数、调整以费率形式计算的措施费项目定额、企业管费定额,调整税金计算办法;

    适用范围:《黄金工业工程建设预算定额》(2014年版)。

    二、调整内容及方法

    1、材料费:除电价调整0.855、风价调整0.888系数外,其他材料综合调整系数为0.87。材料价差按实际不含进项税的材料价格与定额相应除税材料价格进行计算。

    2、机械台班费:采用分项系数,见下表

    

    注:动力费调整系数见材料费部分。

    3、仪器仪表综合调整系数为0.862。

    4、井巷工程辅助费:一类费用调整系数为0.868;周转材料摊销费调整系数为0.87;动力费调整系数见材料费部分。

    5、预算定额中,其他材料费、其他费用和其他机械费均不做调整。

    6、组织措施费:按调整后的措施费定额计算,详见组织措施费定额调整表1:

    7、企业管理费:按调整后企业管理费定额计算,详见企业管理费定额表2;

    8、利润、规费、安全生产费:因其没有进项税扣减额,费率不做调整。

    9、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建筑业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1%。

    三、费用组成及计算

    1、营改增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除本实施规则另有规定外,均与2014年版《黄金工业工程建设预算定额》的内容一致。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措施费、综合管理费、利润、规费、安全生产费、税金。

    综合管理费包括企业管理费、附加税费。其中:企业管理费的内容与原预算定额的组成内容相同;附加税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本次将附加税费纳入管理费,如当地有关部门规定与此不同,按其规定办理)。

    预算定额调整后 ,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基础不做改变。

    2、税金计算:税金=税前工程造价×税率

    税前工程造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措施费、综合管理费、利润、规费、安全生产费,各项费用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3、材料暂估价、确认价应为除税单价,结算价格差额只计取税金。

    4、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执行“价税分离”的计价规则;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执行财税部门的规定选择计价。

    营改增文件详见附件,配套的今达黄金工程造价软件已经增加营改增文件内容,定额基价和取费等都已经调整好,用户直接使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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